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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0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部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积极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双创”工作,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以及促进反腐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省会城市的“三个担当”“五个带头”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双创”为总抓手,有效应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增长。

  ——财政实力持续增强。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30.6%,对全省贡献度进一步提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共获得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达236.6亿元,为历年之最。全年累计盘活存量资金超过8.5亿元,统筹用于“双创”、民生等方面,做到资金活用,实在惠民。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5%。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省“十二大产业”发展及“六类园区”“百镇千村工程”建设,先后出台互联网、金融、影视、会展、旅游等产业引导扶持政策。积极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全面停征价调基金,扩大地方教育费附加等3项基金免征范围,取消或免征10余项对小微企业不尽合理的基金和收费。积极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通过“政保贷”平台帮助超过300家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授信17.8亿元。

  ——重大项目投资保障不断加强。利用各类金融资本支持,积极运作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棚改基金和基础设施基金,有力推进了我市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棚改投资(征收补偿)约498亿元,提前4个月完成省下达任务,实现2.85万户约8.5万人受益。

  ——民生支出力度持续加大。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52.8亿元,同比增长19.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1%。支出重点投向统筹城乡建设和三农发展、推进精准扶贫、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卫生质量、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等6大方面。

  ——财政运行公开规范。全市各预算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开媒介通报预决算情况,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实现对全市32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理、核查和登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监督执法、财政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的决算数分别为297.07亿元、179.09亿元、2.04亿元、56.8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68%、181%、102%、106%。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的决算数分别为285.48亿元、171.92亿元、2.04亿元、42.72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65%、187%、102%、92%。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税收征管方面。主要存在违规提前征收税款0.81亿元,延压税款0.24亿元,先征后返税款4.16亿元调节进度等问题。

  (二)非税收入征缴方面。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20.37亿元。截至2016年末,非税收入户各项收入、存款利息20.37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执收部门应征未征非税收入8.43亿元。相关部门应征未征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及利息、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8.43亿元。

  (三)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受财力限制,未及时清理预拨经费129.38亿元。2016年初预拨经费余额117亿元,截至当年年底,预拨经费结余129.38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已将非税户中2016年以前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消化预拨经费2.37亿元,已上缴土地出让收入1.1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对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33个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报和执行不严格。8个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归类到“其他商品和服务”或“其他支出”科目中的预算占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6%以上,其中3个单位占比高达95%以上;1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不及时,预算完成率低;4个单位应收未收、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961.12万元;5个单位挤占或挪用专项经费267.31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12个单位违规支付款项356.58万元;8个学校未及时发放低保家庭中小学生活补助金或国家助学金142.9万元;5个幼儿园未按规定退还结余幼儿伙食费367.28万元;6个单位以问题发票入账或报销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142.5万元;2个单位往来款2240.27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1个单位贷款、担保代偿、委托贷款共计6241.17万元逾期未追回。

  (三)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143.14万元;13个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1282.69万元。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跟踪审计情况

  持续对我市各区和相关单位落实《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通过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措施的综合治理,我市水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整体水质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和改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2个水体未能按计划开展清淤工作;1个水体治理工作受阻;3个养殖场未依法关闭;个别路段仍有污水直排入河;个别水体水面及沿岸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二)海口市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上半年,我市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民办实事17项任务共安排预算资金4.58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拨付2.49亿元;已完成招投标或动工的项目有9个,前期工作正在进行的有8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农贸市场、超市检测点试剂项目尚未开展工作;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尚有10家未开工,占比83.3%;公交线路优化项目尚有51条新增线路未落实,占新增线路任务的77.27%。“慰问农民工公益电影放映”项目仅放映公益电影114场,完成11.4%、专场电影仅放映1场,完成0.03%。二是个别项目推进受阻。人行道贯通及沿街小区出入口修复项目尚有17条道路未完成修复,主要原因是征地不到位或被停车场、建筑物、高压电线塔、路牌、电箱等占用,经协调无法解决。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持续跟踪审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对我市 19个镇,86个行政村,321户贫困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抽查项目 355个,涉及资金2123.2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切实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扶贫资金筹集、分配、支出和绩效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产业帮扶设施、措施不到位造成损失。7个镇的养殖业扶持项目,因未建养殖场所或缺乏技术支持,所养殖的牛羊猪鸡病死率较高,占扶持数量的20.36%;个别镇为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修建羊舍,造成损失。

  二是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严。4个镇提前拨付23户精准扶贫户危房改造资金102.4万元;9户危房改造对象新建住房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31户危改对象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3户危改对象未及时拆除原址危房。

  三是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扶贫资金计划安排缓慢,尚未落实到贫困户;1个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镇政府根据审计建议组织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全面核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停止拨付危房改造资金153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6年,海口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6.4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16932套,基本建成任务21400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0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住房保障能力和受保障家庭数量较往年实现大幅度跃升,共有1.69万户棚户区居民、2.97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和3000户农村贫困家庭受益。通过创新项目推进模式和投融资方式,强力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棚改项目未合理制定贷款发放支付计划,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贷款利息负担增加;2个单位超范围使用棚改项目工作经费,违规发放人员补助。

  二是购买棚改服务不规范。1个棚改项目违规将配套建设的经营性商铺纳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范围。

  三是保障房分配使用和运营管理不规范。4个棚改项目未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政策,多付拆迁补偿款、生活保障补助94.32万元;24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住房保障资格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个别区政府未落实市政府统筹安置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资金损失;海甸溪北岸旧城改造项目10142.05平方米商业用房被占用或空置浪费。

  四是清退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到位。5146.37万元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未及时清退。

  截至2017年6月底,审计已追回多付补偿款及补助资金69.73万元,督促整改金额5.4亿元。纪检部门谈话提醒4人,立案调查8人。

  (三)2015年至2016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制度要求,积极推进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847名困难群众未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2家医疗机构通过违规加价、重复收费、违规收取耗材费用等方式多收医疗费用286.84万元。三是3家医疗机构未通过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1217.99万元。四是存在重复参保、重复报销问题。45852人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中重复参保,多获得财政缴费补助资金859.58万元;38人重复报销享受待遇31.63万元。

  经审计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建立了参保信息比对衔接沟通机制,将困难群体纳入医保;追回医疗机构多收取的医疗费用或重复参保人员多获得的财政补助等资金887.88万元;对3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2016年度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和维护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财政部门未按规定足额安排地方教育费附加资金和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二是教育费附加资金年末结转结余2.87亿元,为当年实际支出的2.22倍,未能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部分计划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造成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仅完成计划的67.10%。四是个别单位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资金。

  (五)2013至2015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价格调节基金遵循“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民”的原则,在调控市场、稳定物价和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超范围使用价调基金1.5亿元。二是违规出借价调基金长期未收回0.13亿元。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未落实或实施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0.26亿元。四是政府补贴0.44亿元的蔬菜生产大棚未按要求实现常年种植蔬菜,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六)2016年“电母”台风救灾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海口市委、市政府对“电母”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影响高度重视,在台风影响我市当天就筹措财政资金1400万元,及时分配拨付各区政府和市级相关单位用于救灾。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82.48万元救灾资金未能及时作出安排。二是灾后修复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存705.88万元,占救灾安排资金的50.42%。三是1个单位用救灾资金发放工作人员防风值班补贴。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积极整改,追回补贴10.08万元,加快推进灾后修复工程。

  (七)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征收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2015-2016年启动实施的1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承接主体基本能按照各购买主体的要求,完成其相应工作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专业测绘,征收测量数据不够准确。二是综合调查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补偿依据不足。三是未建立棚改服务台账,相关部门难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四是个别拆迁劳务公司的选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五是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不完善。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组织区政府、市征收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竣工结(决)算审计情况

  完成竣工结算审计项目251个,审核金额62.48亿元,审定金额55.21亿元,核减金额7.27亿元,核减率11.64%。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力度,补足城市建设和管理短板,城市整体风貌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20个项目超概(预)算、超计划投资7996.38万元。二是虚报工程造价,有70个结算项目核减率超过20%,最高核减率达60.50%。三是招标程序不规范,8个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未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价审查不严。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31条水体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口港马村港区扩建三期集装箱码头工程、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基础设施PPP项目、五源河片区文体中心体育场项目等82个项目包222个政府投资代建和PPP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累计跟踪项目投资金额386.77亿元。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PPP项目前期基本建设程序缺失,难以有效控制造价,项目超概几率大。二是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设计变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施工。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内容重复,造成损失浪费。四是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纠纷以及资金缺口等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共出具跟踪审计整改建议函208份,提出整改建议515条,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完善相关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避免了管理风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六、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针对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强化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落实审计整改事项。截至2017年7月20日,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2类38个问题,已整改37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率97.36%。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0.93亿元,其他整改金额28.92亿元,出台、修订规章制度15项。24人受到处分或问责处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为:原新海林场以虚假合作社形式多领取文心兰种植财政补贴351.59万元仍未追缴到位。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综合管理。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支出责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一是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理规划,优化结构,降低财政支出压力。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预算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水平。三是严格甄选PPP项目,完善基础建设,扩容投资收益,提升城市软实力。

  (三)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政策衔接,整合扶贫资金等各类扶贫资源,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审计整改。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遏制屡审屡犯现象。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内容编辑: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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