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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审投报〔2015〕28号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6-25          ★★★

                         被审计单位:海口市农业局

                         审计项目:琼江四海猪场等5个沼气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人员:马力

                         复核人员:侯依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海口市农业局《关于申请对利民养殖小区沼气等18个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审计的函》(海农函[2013]145号)及《海口市农业局关于退回茂山养殖小区等沼气工程项目资料的函》(海农函[2014]112号)的要求,bet官网365.com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8月6日至2015年3月9日,对市农业局建设的琼江四海猪场等5个沼气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送达审计。市农业局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结算数据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并书面承诺对送审数据的真实、完整、唯一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琼江四海猪场等5个沼气工程项目是海口市农村沼气工程的组成部分。该项目的重点在于推广新能源沼气在农村的运用,鼓励养殖场对资源的回收利用,改善养殖场的生产环境和村民的生活质量。主要建设内容有:集粪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贮气柜水封池、沼气管道联网、发电机房、围墙等。

  (二)项目立项、概算、资金来源情况

  1.工程项目立项: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海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我省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10]633号)和市府办对海口市农业局关于要求批准《2010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五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海农[2010]132号)的批示,下达海口市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计划资金5467.04万元,其中琼江四海猪场循环经济及沼气工程390万元(中央投资175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0万元、企业自筹195万元),梁安吉猪苗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沼气工程361万元(中央投资162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8万元、企业自筹181万元),顺鑫种猪场污染治理及沼气综合利用工程259万元(中央投资116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3万元、企业自筹130万元),大致坡金堆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275万元(中央投资124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4万元、企业自筹137万元),罗牛山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30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50万元、企业自筹150万元)。

  2.工程项目概算批复: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口市大致坡金堆猪场等6个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琼农字[2010]173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审核罗牛山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等工程概算的复函》(市发改产业函[2010]676号)确定琼江四海猪场循环经济及沼气工程概算批复金额为371.12万元(中央投资175万元、地方配套投资20万元、企业自筹176.12万元),梁安吉猪苗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沼气工程概算批复金额为343.58万元(中央投资162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8万元、企业自筹163.58万元),顺鑫种猪场污染治理及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概算批复金额为245.43万元(中央投资116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3万元、企业自筹116.43万元),大致坡金堆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概算批复金额为261.64万元(中央投资124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4万元、企业自筹123.64万元),罗牛山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概算批复金额为354.62万元(地方配套投资150万元、企业自筹204.62万元)。

  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配套投资及企业自筹。

  (三)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

  该项目主管建设单位均为海口市农业局。琼江四海猪场循环经济及沼气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口蓬陇养殖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海南华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合同价为367.35万元(其中建安费313.35万元);梁安吉猪苗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沼气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口梁安吉猪苗场,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海南农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合同价为344.41万元(其中建安费294.04万元);顺鑫种猪场污染治理及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口顺鑫小店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海南绿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合同价为240.19万元(其中建安费207万元);大致坡金堆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华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海南绿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合同价为256.27万元(其中建安费220.87万元);罗牛山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海南时利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海口绿聚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合同价为346.18万元(其中建安费308.42万元)。

  琼江四海猪场循环经济及沼气工程于2011年3月31日开工,2011年9月24日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海口蓬陇养殖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海南省沼气协会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

  梁安吉猪苗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沼气工程于2011年3月30日开工,2011年9月24日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海口梁安吉猪苗场、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海南省沼气协会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

  顺鑫种猪场污染治理及沼气综合利用工程于2010年11月28日开工,2011年9月24日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海口顺鑫小店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海南省沼气协会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

  大致坡金堆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于2010年11月26日开工,2011年9月24日由海南省农业厅组织海南华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海南省沼气协会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

  罗牛山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于2010年10月10日开工,2011年1月25日由海口市农业局组织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海南省沼气协会等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竣工验收,评定结果为合格。

  (四)审计监督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依据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实施了包括审查工程建设数据和工程结算书,深入现场测量面积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本次审计主要以检查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为重点,采用账册数据审核与相关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审阅法、核对法、复算法和观察法等方法进行审计。

  二、审计核查情况

  该项目送审造价14862974.95元(不含工程其它费),经查证,审核结果为13132256.73元(不含工程其它费),核减造价1730718.22元,核减率为11.64%。

  工程造价审核结果详见《琼江四海猪场等5个沼气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730718.22元。

  1.该项目擅自增加建设规模,调整主材单价,不符合海口市农业局《2010年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施工合同包干制“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内容”的有关规定,增加部分审计予以扣除,核减造价1264117.33元。

  2.虚报建设内容,核减造价202805.60元。如值班室、筛板棚等并未建设。

  3.竣工结算未按中标通知书下浮,审计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核减造价263795.29元。

  (二)项目竣工验收不完善。

  本项目竣工验收,设计、施工、项目主管单位未签署质量合格文件,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交付使用后期管理不当。

  根据《研究东寨港周边环境整治等有关事项》(海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191号)以及《关于印发我市2014年第二季度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计划的通知》等海口市人民政府对环境整治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猪场已关停整改或待拆除搬迁,但已拆除的部分国有固定资产和拆卸的设备器材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回收、报废手续,如沼液池、格栅机、发电机、燃气设备等。

  四、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730718.22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市农业局应予核减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及工程成本1730718.22元,并根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整相关账目。

  (二)关于项目竣工验收不完善的问题。市农业局应引起重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遵守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关于项目交付使用后期管理不当的问题。市农业局应在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加强对项目交付后期的管理、维护,完善对固定资产的回收、报废等相关手续。

  

  附件:琼江四海猪场等5个沼气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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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16日

  

  

  

内容编辑: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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