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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审投报〔2015〕27号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6-25          ★★★

  

                      被审计单位: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项目: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 

                      审计组长:陈少杨 

                      复核人员:王小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海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65号)的要求以及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元公司”)《关于申请进行阶段性审计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的函》(海恒盛元[2014]084号)的提请,bet官网365.com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8月7日至11月24日,对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进行了送达审计。恒盛元公司提供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相关的文件,并书面承诺对送审资料的真实、完整、唯一性负责。bet官网365.com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项目总用地面积686.02万平方米,其中陆域面积486.02万平方米,填海面积20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7290亩土地收储及荣山寮村房屋征收工作;24公里市政道路建设;14.26万平方米安置房及配套幼儿园;3000亩填岛及岛上相关的市政设施。项目定位为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4年5月底,金沙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约14.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26.4%。

  1.土地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金沙湾于2010年12月正式发布征地公告,截止目前已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回购共计6082.18亩,占项目总面积的83.75%。青苗补偿涉及村庄农户328户,目前已签订协议306户,完成总签约户数的93.3%。

  另荣山寮村庄征收工作目前仅完成入户调查,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尚未出台。2013年底秀英区政府组织拆除荣山寮村庄外围违法建筑超过12万平方米。

  2.市政道路建设情况。

  (1)金沙湾一期市政道路(奥海路以北)于2012年9月开工(共11个路段,总长约5.9公里),目前可施工区域内道路全部完工,计划本月完成竣工验收。

  (2)金沙湾一期市政道路(奥海路以南)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开工(共6个路段,总长约4.9公里),目前部分路基施工及管沟开挖中。

  (3)二期市政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地形测量、勘探等前期准备工作,方案设计已经完成,但尚未报批。

  3.安置房建设情况。

  安置房目前处于初步设计概算报批阶段。

  4.填海工程建设情况。

  《金沙湾人工岛区域用海规划》完成市一级评审、公示工作,目前已报省海洋厅受理审查。

  5.土地整理出让进展情况。

  金沙湾片区可出让土地面积约为3847亩,目前已有10个地块(635亩)完成整理达到出让条件, 其中D0501地块(76.5亩)3月10日发布挂牌公告,4月11日完成出让,出让单价每亩409万元,总价3.1亿元。

  二、审计核查情况

  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本次送审金额为893508569.25 元,经查证,审核金额为884338521.87元,核减9170047.38元,核减率为1.03%,审核结果详见《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2012.9—2014.5)审计汇总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已投入资金9170047.38元

  1.多计征地拆迁费8720000.00 元。巡查管理工作费用8720000元未付款,予以核减。

  2.多计项目前期费用330661.62 元。核减原因为:

  (1)多计建设工程岩土勘察费244422.08元,付款金额比合同金额多244422.08元,按合同金额计取。

  (2)多计市政一期道路(奥海路以北)标高测量费11206.97元,付款金额比合同金额多11206.97元,按合同金额计取。

  (3)多计招商推广费75032.57 元,招商推广费中部分费用为景点门票费、观光费及购买烟酒的费用,不应计入招商推广费,核减费用75032.57元。

  3.多计建筑安装工程费119385.76 元。核减原因为:

  (1)市政一期(奥海路以北)二标工程费按实际支付费用计取,多计费用8780.74元。

  (2)光线光缆迁改--高压电力杆线迁改费用按合同包干价计取,多计费用6000元。

  (3)市政一期(奥海路以北)二标监理费按合同金额计取,多计费用96000.02元。

  (4)警务室建设费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取,多计费用3550元。

  (5)监控系统安装工程费按实际支付金额计取,多计费用5055元。

  (二)部分工程款超付

  多项费用的资金支付已达合同价款的100%,甚至有的费用支付超出合同价款,如警务室建设费(113.08%)、市政一期(奥海路以北)二标监理费(108.38%)、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合同(167.81%)和光线光缆迁改--高压电力杆线迁改(104.29%)等。不符合《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十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累计达到工程概算的80%时停止拨付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核准的竣工财务决算为依据办理决算。”的规定。

  四、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已投入资金9170047.38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恒盛元公司应予核减多计的已投入资金9170047.38元,并调整相关账目。

  (二)关于部分工程款超付的问题。你公司应加强资金拨付的管理,严格按合同支付,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建议你公司对一部分已完工及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及时送予我局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本报告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附件:海口市西海岸金沙湾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已投入资金(2012.9—2014.5)审计汇总表

  

  

  

                                        bet官网365.com

                                       2015年3月16日

内容编辑: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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